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加入收藏
  地址:常熟市海虞镇府前路
  政府大楼12楼
  邮编:215519
  电话:0512-52717388
  传真:0512-52717388
  穆秘书长:13962307935
  邮箱:hyszhm@163.com
商会章程
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商会章程
常熟市海虞苏作红木家具商会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常熟市海虞苏作红木家具商会是海虞苏作红木家具行业会员组成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本商会遵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同业公会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组建并开展活动。本商会受常熟市工商联和海虞镇商会的指导。
    第一条:指导思想:本商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为宗旨,以规范和促进红木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
    第二条:本商会的组织原则是“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工作方针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
    第三条:本商会的任务是:
   (一)政府管理红木家具行业发展的助手,加强行业内部企业协作的桥梁。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加强会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合作交流,促进我镇红木家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代表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四)制订行规行约,搞好行业自律管理。
   (五)完成市工商联和海虞镇商会交办的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本商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条:海虞镇境内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从事海虞苏作红木家具及相关行业的企业,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办理会员登记手续,经市工商联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本会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参与管理权;
   (二)有参加本商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商会提供资料的优先权;
   (三)对本商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四)有权提请本商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商会的决议和行规行约,积极参加本商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协助本商会开展会务工作,并定期交纳会费;
    (三) 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维护行业的共同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本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三)决定本商会的工作任务;
   (四)决定本商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开。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责:
    (一)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大会职责;
    (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研究决定本商会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由三分之二理事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
    第十四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的任职由镇商会考察,报请市工商联和镇党委批准后,提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商会设理事 7名,会长1名,副会长7名、秘书长1名;会长主持商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本会理事和领导成员可在届中调整。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会员缴纳会费。
    第十七条:接受赞助和其他。
    第十八条:会费使用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商会经三分之二会员提出,可终止活动。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常熟市海虞苏作红木家具商会会员大会通过实施,并报市工商联和镇商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
    版权所有:常熟市海虞苏作红木家具商会     苏ICP备2022039715号    技术支持: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
       电 话:0512-52717388     传 真:0512-52717388     地 址:常熟市海虞镇府前路政府大楼12楼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05号